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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田楼饮用水供水系统供货及安装、盛乐校区更换消防应急灯、指示牌等工程竞争性谈判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7-18[ ]浏览次数:6273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师范大学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田楼饮用水供水系统供货及安装、盛乐校区更换消防应急灯、指示牌等工程(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田楼饮用水供水系统供货及安装、盛乐校区更换消防应急灯、指示牌等工程(二次)

批准文件编号

内财购准字(电子)[2017]04599号

采购文件编号

UPSG-170607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田楼饮用水供水系统供货及安装工程

1

具体详见
 竞争性谈判文件

284347

2

盛乐校区更换消防应急灯、指示牌

1

具体详见
 竞争性谈判文件

108653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供应商需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供应商库登记”注册并成功入库;

3.一标包:(1)供应商须为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且营业执照范围包含以上相关内容的生产、制造、技术开发或销售,并具有国内较先进的研发水平、售后服务能力及生产制造变频成套供水设备经验;(2)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有省级(含)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3)如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授权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生产厂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4.二标包:(1)供应商须为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且营业执照范围包含以上相关内容的生产、制造、技术开发或销售;(2)如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授权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生产厂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资格预审时,需要提供2套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预审资料不全及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拒绝接收,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三证合一);(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4)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5)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一标包提供);(6)经销商还须提供授权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一标包提供)并加盖厂家公章。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07月17日至2017年07月2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11:30时,下午 2:30—5:30时。

资格审查地点: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楼1102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02室

邮政编码

010020

联系人

李鹏玲 任琳

联系电话

0471-6235886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师范大学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

邮政编码

010020

联 系 人

孙老师

联系电话

0471-4392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