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社会组织注销登记的公告(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6-8-13[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19
来源:内蒙古民政
近期,自治区民政厅结合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乱象专项整顿工作,对在专项整顿排查中发现的长期未开展业务活动且准备办理注销登记的社会组织,经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认定无保留必要性,已引导其办理注销登记;对于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社会团体、自行解散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依照章程规定终止的基金会,经社会组织依法提出申请,自治区民政厅严格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指导社会组织完成清算工作,依法作出注销登记决定。现将第一批完成注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次公布的26家社会组织法人资格终止,不得再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其印章、登记证书已由自治区民政厅依法收缴作废。
附件:完成注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2026年8月12日
附件 完成注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 (第一批) 一、社会团体 1.内蒙古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2.内蒙古安装协会 3.内蒙古茶叶流通协会 4.内蒙古畜产品流通协会 5.内蒙古中老年文化研究会 6.内蒙古家庭教育联合会 7.内蒙古举重协会 8.内蒙古企业法治协会 9.内蒙古市政工程协会 10.内蒙古体育舞蹈运动协会 11.内蒙古商会联合会 12.内蒙古电子文件自主可控技术协会 13.内蒙古自治区再生资源经营管理协会 14.内蒙古播音主持朗诵演讲协会 15.内蒙古劳动教育学会 16.内蒙古青少年普法协会 17.内蒙古控制吸烟协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 1.内蒙古科技项目管理咨询中心 2.内蒙古漠南测绘地理信息科技服务中心 3.内蒙古蒙草生态研发中心 4.内蒙古导航职业培训学校 5.内蒙古常明工作犬科研中心 6.内蒙古安辰职业培训学校 三、基金会 1.达拉特旗阳光公益基金会 2.巴彦淖尔市顺畅公益基金会 3.阿鲁科尔沁旗同济慈善基金会